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依据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采购工作实际,现将学校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购部门采购计划属于《昆明理工大学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字〔2019〕38号)管理范畴,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各申购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需求、立项、预算来源依据、项目执行、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切实落实好采购项目主体责任,发挥软硬件资源的投资效益,以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工作。
三、专家论证意见要求
(一)申购部门以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按要求聘请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专家出具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二)申购部门以其他原由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按要求聘请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出具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至少需有一名非本部门专家。
四、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按照云南省财政厅有关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开展采购活动。
五、采购计划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按下列要求开展采购活动:
(一)申购部门按要求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校园网对项目内容进行公示。
(二)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购部门、拟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采购预算说明;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异议函送交地址、联系电话。
(三)公示无异议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政府采购程序有关要求组织采购。
(四)公示期间发生异议的按以下方式办处:
1.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由异议方提交阐明详细理由,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异议函由法定代表人送交的,送交时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送交的,送交时被委托人应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异议函由申购部门进行答复。申购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异议方提出的异议事项进行处理并书面答复。申购部门若不能通过答复与异议方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组织补充论证,论证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申请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单一来源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申购部门应当深入了解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和成本,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物有所值原则与供应商进行协商,本着互利和有效原则合理确定采购预算。
(二)采购预算说明需以书面方式随采购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材料需说明单一来源采购预算来源依据,并比较说明拟购产品在其他单位供货价格,材料须经预算来源询价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单一来源申购材料要求
1.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按云南省财政厅单一来源有关材料要求申报。
2.采购计划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使用部门应按本通知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会,专家组现场论证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由申购部门留存备查,并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资格审查表》、附件2《昆明理工大学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附件3《昆明理工大学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电子版、纸质版及扫描件各一份。
附件:
1.昆明理工大学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资格审查表
2.昆明理工大学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3.昆明理工大学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20日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
公招限额以下单一来源采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