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9 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9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 号)精神,现将国庆节我校放假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10 月 1 日至 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9 月 29 日(星期日)、10 月 12 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其中 9 月 29 日安排 10 月 4 日(星期五)课程,10 月 12 日安排 10 月 7 日(星期一)课程。
二、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昆明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 2019 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昆理工大纪通〔1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三、假期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和防火、防盗、保密、维稳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及外出请销假报备制度,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校园动态,发现问题苗头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如实向两办和安保处报告,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四、假期因公或因私离开昆明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昆明理工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规定(试行)》(昆理工大党发〔2018〕65 号)有关规定,通过 OA 系统履行报批备案手续。
五、学校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同志要按照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开展理论自学,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承担主题教育工作任务的部门和人员,须按照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下设工作组的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六、如无特殊情况,假期间一般不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报分管领导批准,送人事处备案。放假期间学校不组织大型活动,各单位组织的活动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责任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七、各单位要安排好放假期间值班并在 9 月 25 日(星期三)前报送纸质、电子值班名单。其中纸质名单分别报党办(呈贡校区办公大楼 1208 室)、校办(呈贡校区办公大楼 1009 室)、安保处(呈贡校区校园 110〈机电学院旁〉301 室),莲华校区各部门同时报校区管理办公室(莲华校区原颐园招待所 201 室);电子名单分别报送党办刘岩老师(65916696,dangban@kmust.edu.cn)、校办史学仙老师(65916977,619714384@qq.com)。
八、放假期间食堂开饭、图书馆借阅及交通车运行安排等见有关部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