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虚拟仿真实验室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为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化工虚拟仿真实验室在优先保证计划内本科及研究生实验教学使用的基础上对全院师生实行预约开放。为保障仿真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进一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充分发挥仿真实验室在教学、科研活动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仿真实验室计划内课程实验教学为无偿使用;教师及学生的科研活动、创新团队活动等按学院相关规定实行有偿收费。
2、计划内实验课教学由任课老师填与《仿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报送实验中心备案后由实验室管理责任教师安排使用,需安装其他教学软件的须经实验室管理责任教师同意,不得私自安装非教学软件。
3、属于非教学计划内使用,使用人需填写《仿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报送至仿真实验室进行审批。使用人如需安装自带软件须经实验室管理责任教师同意,并填写《仿真实验室临时安装软件登记表》。经批准使用的时间使用后还需使用的,须再次办理申请使用手续。
4、实验室使用人员应遵从实验室管理责任教师安排,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切勿随意添加或删除电脑的软件,在使用U盘拷贝数据时,应先进行杀毒,防止实验室计算机感染病毒。
5、对于损坏实验室设备、破坏卫生及使用实验室计算机进行游戏等与教学科研无关活动的,取消使用实验室资格。有严重违纪的,将报学院有关部门处理。
本办法由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6月3日
附件一:仿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点此下载]
附件二:仿真实验室临时安装软件登记表[点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