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昆明理工大学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护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国有资产的安全,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全面落实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以“谁使用、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为基本原则,制定以下责任书:
1、各实验室责任人全面负责对实验室准入人员进行本实验室的日常安全教育及管理,负责执行和实施与本实验室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向准入人员介绍所从事的实验工作的特殊危险因素,提供相关的安全参考资料、提供实验过程中必要的防护器具;负责指导并监督准入人员按正确的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及时纠正违规实验的行为;负责实时掌握所负责的实验室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听取、收集和反映准入人员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院报告本实验室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
2、用于本科实验教学的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由相关实验室的专任实验教师负责报批、验收、登记入账、保管和使用,相关实验室专任教师即为该实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人;由课题组责任人或研究生导师负责管理的实验室的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报批、验收、登记入账、保管和使用由该课题组责任人或研究生导师负责,该课题组责任人或研究生导师即为该实验室或研究室的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人。
3、使用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昆明理工大学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责任人有义务在管辖范围内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开展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
4、各实验室责任人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化工学院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使用的特殊危险化学品(主要指剧毒化学品)统一由两位专职实验教师负责保管和供应工作,严格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领用手续应保留三年以上待查,严禁超量储存。
5、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时,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实验操作过程必须规范,做好实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实验记录作为实验室档案,并接受实验室管理处检查。
6、对于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按照相关的安全管理条例妥善保管和使用。
7、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潮、放静电、防高温等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保存和使用。
8、使用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后产生的固体或液体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妥善保管,每学期按实管处统一安排进行集中处理。
9、严禁各实验室或个人私自购买和转让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的交易;禁止通过网购等渠道采购未经相关部门允许销售的化学品及仪器设备。
10、需要定期检审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检审;使用各种气瓶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禁止购买管理部门未颁发合格证的产品。
11、实验室必须及时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禁止私拉乱接,杜绝水、电能源消耗,消除安全隐患。
12、对于违反《昆明理工大学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学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13、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因公外出期间,须委托其他在职教师实验室临时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报报学院进行备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院实验室管理责任人和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各持一份,签字即生效。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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