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本年度设备报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领导、各实验室管理责任人:
为消除目前我院部分实验室存放有废旧设备所引起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改善实验室现场安全管理条件,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经报请资实处实验室设备管理科同意,现根据《昆明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报废管理暂行办法》,将本年度我院实验室设备报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设备报废申报范围: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规定,资产保管人申请报废的,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主要部件和主要零件损坏严重,修理费用接近同种新产品价格的;
2、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或已无法修复的;
3、主要部件陈旧过时,精度和技术指标已达不到教学、科研要求的;
4、技术落后、性能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在安全、环保、耗能等方面不能达标、造成公害又无改造价值的;
6、国家规定停止使用的或超过使用年限的仪器设备。
二、设备报废申报时间安排:
1、设备保管人申报阶段:由设备保管人、实验室管理责任人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填报《化工实验中心设备报废申请表》(附件1),于5月20日前报送给各实验室中心联系人。其中本科教学实验室的设备报废申报需经本科实验课程负责人和系领导同意后,设备保管人方可提出设备报废申请;科研实验室设备报废申请由实验室管理责任人统一填报;
2、设备报废汇总、论证、审定阶段:由实验中心办公室汇总设备报废申请材料,报学院组织各系领导、相关专业人员于5月30日前完成设备报废的最终论证及审定。
3、由实验中心办公室根据学院对设备报废申请的审定情况,整理填报相关材料报送资实处,于本学期末前完成我院此次设备报废相关申报手续报送。
附件1:化工实验中心申请报废、移交设备申报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化学工程学院2018仪器设备资产清查盘点表(修订报告稿).xlsx(点击下载查看)
化工实验中心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