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教学仪器设备占地情况的通知
各系领导、各实验室责任人:
根据是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下发处《关于采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相关信息的通知》(资通字〔2019〕7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验室管理情况,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请各实验室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填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占地情况明细表》(附件1),将经各实验管理责任人审核确定后的电子文档用个人邮箱尽快报给各实验室的实验中心联系人(以个人邮箱报送形式代替责任人签字);
2.请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联系人于5月9日16:00前完成所负责管理的实验室的填报情况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送到给实验中心办公室;
3.由实验中心办公室于5月10日16:00前完成我院所有实验室实验相关情况的汇总,经学院审定签字后提交报送资实处审查备案。
附件一:附件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占地情况明细表.xls(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二:附件二:资实处《关于采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相关信息的通知资通字(2019-7)》.pdf(单击查看)
化工实验中心
201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