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资产清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综合办:
为落实学校 《关于做好2018年仪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实通字〔2018〕19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院资产保管实际情况,经报请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将我院院内清查工作分为自查、汇总确认、报送三个阶段进行,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自查阶段
各资产清查责任人(附件1:2018年化工学院资产清查责任人分工情况统计表)以实管处设备数据库信息(附件2:化学工程学院资产清查数据库信息表)为依据,协助数据库中设备保管人对资产逐台(套)进行清查、盘点,填报设备资产清查核实确认表 (附件3:化学工程学院2018年仪器设备资产清查核实确认表)后,由设备实际保管人签字确定设备相关情况。
设备实际保管人与实管处数据库不一致的,以我院2016年清查底表(附件4:化学工程学院2016年资产清查确认底表)为依据进行实物清查。
自查按照“谁盘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保管人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资产逐台(套)进行清查、盘点。
完成时间点: 2018年11月23日16:00以前。
2、汇总确认阶段
由各部门资产清查任务负责人根据经资产实际保管人签字确认的设备资产清查核实确认表,将所负责清查的资产信息录入相关报表,将电子文档及由设备保管人签字确认过的纸质文件报送实验中心办公室进行汇总,填报实管处资产清查相关报表。
完成时间点: 2018年11月27日16:00以前。
3、报送阶段:
由实验中心办公室负责根据汇总的相关资料,完成学院仪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报送学院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报送实管处。
完成时间点: 2018年11月30日上午11:30前。
本次资产清查是继2016年以后学校组织开展的又一次资产清查工作,清查涉及设备2608台套,4088万元资产,设备保管人62人。请各资产使用、保管人给予重视,尽快完成自查,以便顺利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
1、2018年化工学院资产清查责任人分工情况统计表.xls(点击下载)
2、化学工程学院2018年仪器设备资产清查核实确认表.xlsx(点击下载)
化工实验中心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