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旧设备报废、移交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室管理责任人:
为了消除目前我院部分实验室存放有废旧设备所引起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实验室有效利用及卫生管理等问题,经学院申请,实管处已同意本学期末为我院报废清理一批废旧无修复使用价值的设备(限单台套设备原值10万元以下)。为了在期末前完成我院以上废旧设备的处理,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5月25日前,请各实验室管理责任人(包括科研室及各本科实验室责任人)将所负责实验室内存放的需要报废的设备清单(包括账内、账外设备)的电子文档报送到实验中心办公室;
(2)5月31日前,由实验中心汇总各实验室提出的报废设备情况,报请学院组织院内专家进行设备报废论证。
(3)6月10前,经学院批准报废的设备由实验中心统一报实管处进行报废,由实管处对设备进行处置;各实验室提出报废,学院未批准报废的设备在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后,可移出原实验室,由实验中心进行统一保管。
因本次废旧设备报废申报完成时间较紧,请有移出废旧设备的实验室责任人用本人邮箱将设备报废清单材料发送到邮箱(476700038@qq.com )作为申报依据,无需再交纸质申报报废材料。
附件:
化工实验中心申请报废、移交设备申报表.xls(点击下载)
化工实验中心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