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9-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实验室安全自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
经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杜绝我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保障我院师生安全,根据学院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验室管理的工作实际情况,对我院2019-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1)由各实验室责任人按照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签订2019-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各科研室安全责任书由实验中心联系人与各科研室责任人进行签订;院公共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由实验中心主任与各公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进行签订。
(2)由各实验室责任人组织使用实验室的所有师生及实验室中心联系人,按照“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登记表(纸质材料,实验中心统一发放)”的检查项目对责任范围内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认真排查各实验室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结果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送实验中心存档备查。由实验中心根据各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结果,对我院实验室隐患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各安全隐患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分别报请基建处、实管处、保卫处等部门进行及时排除。
(3)由研工办、学工办、实验中心协助保卫处在校“119消防宣传月”期间为我院研究生19级新生及高年级助研本科生进行灭火器实操全覆盖演练。
特此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防火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