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省属在昆高校学大生医疗保障待遇按以下新的政策执行。
一、报销方式:
1、转外院就医需先到学校医院就诊并开具转诊单;紧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刷卡结算,无需到学校医院开具转诊单。
2、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均需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不再回学校报销。
二、普通门诊待遇:
1、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分类执行,二级及以下
医疗机构和校医院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60%。
2、封顶线为每年700元。
3、外出就诊直接在省内定点公立医院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联网结算,不再回学校医院报销;如果在结算时遇到享受不了医保待遇的情况,可以咨询就诊医院的医保办公室。
三、门急诊抢救待遇:
1、在门诊发生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急诊抢救(含 院前急诊抢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执行救治医疗机构级别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
2、门诊急诊抢救不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限制。
四、取消待遇项目
1、 取消意外伤害门诊待遇。非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纳入普通门诊管理,与普通门诊享受同等待遇。
2、取消身故、意外伤残大病保险补偿。
(信息来源:昆明理工大学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