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所有在籍本科生均通过“我在校园”微信端办理请销假手续(请联系班主任加入“我在校园”微信班群)。
周末或节假日离校的(寒暑假另行安排),需要办理“学生申请—班主任审批—学生返校销假”手续。
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需要办理“学生申请—班主任审批—学生打印请假条—辅导员审批—学生向任课教师请假—学生返校销假”手续,流程如下。
注意:不打招呼、以及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或旷课的,按《昆明理工大学学籍管理细则》处理,并且一律不补办请假条。
附件:《昆明理工大学学籍管理细则》请假相关规定节选
第十七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课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必须附校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三天以内须经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事假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报学校批准。病假不得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否则应办理休学。学生请假审批手续的原件均由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
第十八条 学生请假期满, 应向学院教务办公室销假,如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应按第十七条规定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交有关证明。
学生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第十九条 学生考勤由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负责。